支持稅收從索票做起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在某個商場或者某個飯店吃飯,在結算時,很多時候店家都要問:要不要發票?要發票是一種說法,不要發票又是一種做法,不要發票的話,店家會給一些“紀念品”之類的東西,諸如,飲料、香煙、小物件等。有時客人要發票,店家找發票用完了還沒有領取等理由不愿意提供發票,要不就先開個收款收據等以后有發票了再來取。有的時候,客人在購買東西時,首先聲明自己不要發票,向店方告知,其實,寓意很簡單,就是讓店方給其便宜。等等這些,不外乎就是一個,逃稅或者少繳稅。
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通過稅收工具強制地、無償地征參與國民收入和社會產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話:“取之與民,用之與民。”稅收最終是為人民服務的,有了稅收,我們的各項建設才有了經濟保障,繳納各種稅,是我們每位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而且,偷逃稅是法律所不容的。
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因為自己的蠅頭小利,就想方設法地偷逃稅,所傷害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國家的每項建設都與我們個人相關的,我們要出行,我們要乘車,我們要行路,寬廣的馬路,快捷便利的運輸工具,那一項不是因為有了稅收,給予了強有力的支持,我們的生活才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所以,我們應為稅收,盡我們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不應逃避,應以此為榮,以此為驕傲和自豪,因為,我們也為這些建設盡了自己的力量,我們也因此受益,因此,我們的各項事業才蒸蒸日上,蓬勃發展,處處是一片生機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