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百貨勞動糾紛案終審被判賠償員工12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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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百貨入駐廈門明發廣場以來,先后被廈門市工商部門處罰(如;2006年12月及2008年6月),以及被廈門市物價部門處罰(如:2006年10月及2008年5月);又因在廈門明發廣場門口私立廣告燈柱成為被告而敗訴;本次又因違反國家勞動法規被公司員工告上法庭,本次廈門中院判決下達之后,曾遭受新世界百貨欺壓的新老員工無不拍手稱快。
本次有員工將新世界百貨告上法庭的主要原因,是新世界百貨嚴重違反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根據二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員工入職新世界百貨兩年來,新世界百貨一直沒有跟該名員工簽定勞動合同; 2、 新世界百貨兩年來一直沒有幫該員工購買社保; 3、 新世界百貨非法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依法給予該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及賠償金; 4、 新世界百貨克扣該員工超時加班、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5、 新世界百貨克扣該員工年度獎金;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述所列各項事實都一一予以認定,并判令新世界百貨賠償員工款項高達12萬多元。本次判決大快人心,狠狠打擊了無良資本家剝削勞動者的囂張氣焰。
在此緊急呼吁各位網友: 迅速轉載該信息,以防新世界百貨找人修改或刪除此文,以便讓更多的人認清新世界百貨的丑惡嘴臉,狠狠打擊“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無良公司———新世界百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