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蘇寧的銷售服務與質量深感寒心
在09年五一期間,在廣東省中山市大信蘇寧購得一部數碼相機,牌子OLYMPUS,型號是FE-45,配置達一千萬像素。當時試拍的時候,銷售人員說沒問題,說可以回去慢慢試,七天內會包退包換。
當真正購買后,在使用后,發現相片照出來邊緣模糊,顏色暗淡,對焦不明確。
在相機看時,因為屏幕的關系,沒有太大感覺。在電腦一放出來,用一比一的比例查看,發現相片里的物體照出來有很嚴重的噪點,映像不正常。
當要求退貨退款的時候,銷售人員則說要送回廠檢測,如果檢測結果不符標準才允許退貨。
可是,在我們購買的時候,銷售人員說什么也可以,可以退可以換,當我們真要退時,卻說要先檢測�?稍阡N售的時候卻從來沒有提出退貨需要廠家檢測。這是否一種誤導銷售?如果銷售人員能正確地提供這樣的信息,那么顧客就會當場做測試,在電腦查看照片,及時發現問題。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作了隱瞞,明知某些信息會引發顧客的一些檢測行為,因此明知而故意不說,這是商家與銷售人員需要負的責任。
另外,該機需要送返廠家檢測,我們作為顧客就非常被動,一來,難道廠家會檢測自己的東西說不符標準的嗎?打個比例,讓一個殺人犯來去判斷他自己是否殺了人,讓他說了算,這不是很可笑的嗎?二來,機子在你們手上了,到時可以說什么就什么。而且,這個標準是誰的標準呢?你說符合就是符合,不就是一霸王作法嗎?
當我們不答應的時候,銷售人員說我們可以去投訴315!根本都不在乎的樣子,也許是身經百戰了吧。在理論過程中,銷售人員與他的上級主管(不知什么職別,沒介紹,也沒有卡片)并沒有認為這是他們方面的問題,態度只是停留在一個不負責任的層面上。在我們沒有選擇的余地下,只能答應送廠檢測,但銷售人員還插話說,你們到時過來拿,或者直接跟廠家拿也可以。我很氣憤,難道我在蘇寧買了東西,出了問題,都是廠家的問題,都就不關你們蘇寧事啦?
那一句話嚴重讓我對蘇寧感覺寒心!
為什么銷售時說可退可換,一旦真要換就說要檢測。可是整個賣場以及銷售人員也從來沒有語句提示過這件事情。承諾的事項,一句我們要按規定來做就什么也當沒事啦?我只是買一個相機而已,難道還會熟讀相關法規研究過你們蘇寧的所有流程才去買?
當初以為蘇寧是大賣場,以為有保障,原來欺詐得更利害。
維權之路何其難!
附:銷售人員:陳堅勛
所謂主管:溫曉坤
附太平洋的評測照片跟我所買的那部機子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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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讓一個殺人犯來去判斷他自己是否殺了人,讓他說了算,這的確是很可笑~~~
但是法律會以這個殺人犯說的話來給他判刑嗎???不可能吧~~~
你只是買一個相機而已,當然不會熟讀相關法規~~~既然你覺得從別人口中說的不可信,可你何不先了解一下相關的法規呢????法院給罪犯判刑都還要有證人證物~~還要依托法律法規才可以做準呢~~~每個城市都該有一工商局吧~~上那問問呀~~自個都不了解又吵什么呢~~~
再說了,據我了解,這款相機好像是比較低端的產品吧??這花多少錢用什么東西~~你總不會不明白吧?這商場的東西都放那讓你挑讓你選了~~錢在你口袋里~~花錢買什么東西是你自個自愿的~~你說人家什么也沒和你說~~指不準是說了你自個不記得呢?還有呢~~~在人證要只有一個好像不算準吧???你要是能找個三兩人為你做證,應該能算~~~
都說咱中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看來還真有這么一回事~~兄弟~~你不就一口氣嗎??你要真覺得自個有理,真覺得有那么委屈~~上工商局呀~~~他們讓你打12315也沒錯呀,自個覺得有理就打呀~~~這不還有法院嗎???一審不行還有二審呢??這不還有最高人民法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