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7月1日起提高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特區內1000元 |
2008年 06月 02日 5月30日召開的市政府四屆九十六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有關部門提交的 《關于調整我市2008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請示》,決定從7月1日起上調 特區內外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特區外最低工資標準比上年增長20%。 按照調整方案,2008年度,我市特區內最低工資標準為1000元/月, 比上年的850元/月增長了17.6%;特區外最低工資標準為900元/月, 比上年的750元/月增長20%。與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相對應,2008年 度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也將提高,特區內提高到8.8元/小時, 特區外提高到8.0元/小時。 會議認為,此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的具體 舉措,充分考慮到了近期物價水平的上漲和近年來影響企業發展的 “招工難”等現實問題,將有利于增強深圳的城市競爭力和對人才 的吸引力。會議要求市勞動保障部門將最低工資調整的科學性、有 效性作為一個重要課題展開調研,及時加強對勞動用工供求、物價 增幅、企業用工成本等因素的綜合預測和全面研判,為最低工資標 準調整的幅度提供科學翔實的依據,同時還要注意在今后的調整中 逐步縮小特區內外最低工資標準的差距,以適應特區內外一體化發 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