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值班巡場。
在方便面區旁邊的一個地堆上,
發現了一瓶被打開的,一升裝某品牌的冰紅茶。
每年夏季,許多飲料廠家都會推出活動。
賣場許多飲料都有“開蓋有獎、再來一瓶”的活動,
而且中獎率特別高。
于是乎,賣場經常能發現被打開的飲料,
沒被喝,散落在賣場的一些角落。
估計是個別顧客購買的時候,打開看看是否中獎。
不中獎的話,就不買了,放下了。
由于,沒有健全的報損制度,
這樣的商品發現就成為部門的損耗。
很早以前的一位店長提出:
在哪個貨區發現,哪個貨區的員工就要承擔,
員工自己掏錢,按原價買出去。
我認為這個方法太武斷。
假如員工在自己貨區發現了,
她一定不會去向上級或防損員報告,
因為哪樣做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她要被罰。
而且她要避免這個被打開的商品在她貨區里被別人發現,
她就會偷偷地把打開的商品“消滅掉”。
要么偷偷夾帶出去或找供應商換貨,
要么藏到貨架底下之類的地方,
甚至放到別人的貨區,讓別人去挨罰。
于是,我修正了以前的規定,
希望員工發現空包裝或被打開的商品,
統一收上來。
或協調供應商退換貨,或由部門承擔損耗。
看似人性化了,但是沒有杜絕空包裝和商品被打開。
我手里拿著這瓶被打開的一升冰紅茶。
首先,我通過對講機詢問監控室是否注意賣場情況了?
結果長時間得不到回應。
后來,電話通知防損領班,才找到監控人員,得知這個位置剛才沒有監控。
其次,我尋找發現冰紅茶附近貨區的自營員工,
結果沒有找到,旁邊廠家導購告知不是這個班次的。
不是這個班次的,貨區就可以空崗了嗎?
我本想發火,可是發不起來。
是不是我的錯。
我作為店長,管理上是不是有問題?
看來,就應該罰我!
還是我趕緊買出去吧。
2012-08-06 12:26被設為精華,積分加20,金幣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