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媒報道,SAP副總裁Thomas Langenbach涉嫌多次在美國Target商店以“自制條碼覆蓋超市條碼”,在5月8日被抓,并提審四項盜竊罪名。在SAP工作了24年(他入職的1988年,公司在法蘭克福證交所上市),現年47歲的公司高管,竟為此蠅頭小利而多年作案,這也是某種程度上的西式特色的技術高管犯罪嗎?他的惡意技術快感,更勝相關經濟獲利和正常工作收益?SAP公司為何淡定?那里的超市收銀員及管理者如此相信系統?
這真是個悲喜劇。
Langenbach,SAP整合與認證中心(SAP Integration and Certification Center)副總裁,年薪約六十萬美元。多年來數百次前往Target位于加州的不同門店,用移花接木的方式,例如將價值250美元的商品換上22美元的標簽,每次兩至十件樂高玩具,最終至少累計在eBay上轉賣出了2100件商品,價值約30000美元。
在中國,盜竊常與貧窮息息相關,但由于社會轉型升級中出現的暴發戶階層,近年開始有富豪男偷VERTU手機,女老板減壓盜竊物品堆滿屋等案例。有句中國古話,“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所以,中國知名企業高管是絕計不肯干這些事的,也干不來,他們中的許多墮落者,更喜歡暗度陳倉、一本萬利:輕易就能從各種合作伙伴例如SAP這樣的軟件商那里,一次性拿到Langenbach或耗時數年數百次技術盜竊并轉售后的錢。
有意思的是,“幾個Target商店發現了Langenbach可疑的行為,但是沒有真正抓住他……”到底是什么時候才發現的,第20次(這是防損處理嚴重遲鈍),還是第100次(這是防損成效差強人意,分店間及分店與總部間防損信息溝通不暢)?另外,試問:門店收銀員從不抬頭注視顧客(常來買樂高玩具的中年男人?),對商品價格從不了解(對店內商品價格的基本熟悉和商品價值常識、關心何在?),門店庫存盤點毫無發現?足見Target過分依賴系統,無形中也為技術作案提供了方便。
倘是國內賣場,則無法想象。由于門店內商品價簽不斷變動,消費者和收銀員常有返回確認的事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在去年以“價格欺詐”批罰沃爾瑪、家樂福等外資賣場,家樂福承諾完成800萬個價簽核查等(但事實上,所有賣場都無法保證)。所以收銀員該是眼尖的,還有附近的保安、主管,若是價格明顯偏低的知名品牌商品,她們很容易就能發出質疑,發現得更早。
然后,中國賣場,倘若發現一大老爺們竟盜竊玩具,那防損隊員就該興奮了,要知道,他們里的一些人,有時連一個偷梨給女兒高考補營養的中年婦女都不愿輕易放過。中國版Langenbach,必遭私設公堂、突擊審訊,輕則暴打一頓!或者竟然選擇私了。
值得注意的是,SAP公司對此事保持沉默。SAP全球總部設在德國,1972年由4位IBM公司離職工程師創辦,目前已成為歐洲最大軟件商,1994年進入中國市場,整合與認證中心設在美國。2012年3月,SAP因“內部合規審計”而開除5位中國業務高管,包括其中國研究院總裁芮祥麟、全球高級副總裁周越亭等。
而SAP公司早年亦涉企業知識產權案,2007年6月28日,據美國法院的文件披露,甲骨文對SAP提出的知識產權訴訟中要求SAP賠償損失的金額可能高達10億美元。2010年11月24日,據彭博社報道,美國加州奧克蘭地方法院陪審團做出裁決,判SAP侵犯甲骨文版權罪名成立,SAP必須賠償甲骨文13億美元損失。
說實話,從無風聲和跡象表明,SAP公司公關為封鎖副總盜竊的相關消息而賄賂或以廣告合作向媒體施壓或公關?即便是昔日與甲骨文的官司,為免媒體影響陪審團判斷,也是希望法院裁決媒體暫時對該案封口,后因法庭未允而作罷。在美國,SAP公司懂規矩,Langenbach的確堪稱個案。
健全的社會系統與商業文化,有糾錯功能,雖遠必究。而曖昧的社會系統與企業文化,則多有超強補丁功能,雖近必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