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北洪湖市委宣傳部官方微信“今日洪湖”2月9日消息,近日,洪湖市市場監管局對洪湖市華康大藥房涉嫌哄抬口罩價格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洪湖市華康大藥房銷售一次性口罩38000個,購進價格0.6元/只,銷售價格1元/只,其購銷差價額高過《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鄂市監競爭[2020]3號)文件規定的15%標準,涉嫌哄抬價格。
目前,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該案調查終結,沒收違法所得14210元,罰款42630元,合計罰沒56840元。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向@國是直通車 表示,這種處罰屬于執法過度。疫情期間,各地政府雖應從重從快從嚴打擊涉疫情產品的違法行為,但也要慎重執法。
洪湖市市場監管局介紹,截至目前,累計出動檢查人員4089人次,檢查農貿市場411個次,檢查餐飲服務單位13773戶次,關停1367家,勸退預定“團年宴”1196桌,改打包203桌。檢查野生動物經營場所405個次,檢查足浴洗浴中心100家,關停100家。檢查防控相關產品生產經營單位1652家次,督促全市171家零售藥店全部營業。檢查小超市951戶,關停866戶。全局共發放口罩10000個,印發各種政府令、通告共3400份,張貼疫情防控宣傳單1000份,行政警示通知書2700份,約談企業負責人50人次。受理投訴件舉報件103起,立案6起,移交1起,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1萬元。調撥醫用口罩50萬只,防護服1000套等。
(來源:中新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