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貼不回,有以下幾個下場:
1.一次看貼不回,罰站1小時,記過處分。
2.兩到四次看貼不回,穿紅色內褲繞操場跑3圈,還要邊跑邊說'我看貼不會,我是敗類.'記大過處分。
3.四到八次看貼不回,罰款50,直接扭送派出所,聽派出所掃廁所大媽3小時的思想教育,留校查看處分。
4.八到十二次看貼不回,在村里開個批斗會批斗3天3夜,還要在胸前掛個牌子,上面寫'看貼不回罪該萬死',開除處分。
5.十二到十六次看貼不回,發配到邊疆最窮,恐龍(青蛙)最多的地方,反省10年,回來還要見人就說'對不起,我錯了,我看貼不回,寬恕我吧',得到1萬個人的超度,才能小便。
6.十六到二十次看貼不會,按殺人狂罪判,最少99年,最多200年,在監獄里,要掃馬桶,沖廁所,被恐龍女(青蛙男)蹂躪,剝奪大便權利終生。
7.二十次以上者,直接槍斃,槍斃后鞭尸3日,鞭完后把尸體剁成肉醬喂豬,把豬吃完后拉的屎擺到全國人最多的地方.旁邊放塊牌子,寫上'這就是看貼不回的下場'讓眾人唾罵。
8.看貼從來不回者,把以上的懲罰加起來再翻兩倍,到地獄也要受此刑罰。
愿看貼不回者引以為戒,與君共冕。啊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帖不回法
(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