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新證據遭到質疑重要證人被指作偽證
顧雛軍案涉案人數共9人,被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包括涉嫌虛報注冊資金、提供虛假財會報告、挪用資金、職務侵占等4項。在進行的總共5天的庭審過程中,9名涉案人員對于各項指控各有不同意見,甚至出現了相互推諉和相互指控的場面,而作為該案的重要證人劉從夢出庭被指作偽證等情況的出現,一度使案情變得更為撲朔迷離。
為此,我們從新證據被質疑、究竟誰參與了科龍公司的虛假注冊、究竟誰提供了虛假財務報告、劉從夢是否與此案毫無瓜葛、舉報信內容的真實性、媒體獲得旁聽異常艱難等六方面對案件進行剖析和梳理。但是,這種梳理或許會停留在案件真相的表面分析,而深層原因要浮出水面仍待時間。
14日下午,一位熟知科龍轉讓內情的知情人士與記者對顧案進行了探討,該人士關于“導致顧雛軍被指控的四項罪名的根本原因并非這四項罪名本身,而是源于當地政府在進行企業轉讓的模式本身有問題”的提法,也許可以為我們透視該案提供另一種思維模式。
焦點一:新證據遭質疑
顧案上月開庭僅兩天之后,便進行了長達月余的休庭,而控方在此間進行了新證據的補充偵查。本月12日上午顧案第二次開庭審理,控方舉出了一份新的證據———由公訴機關委托了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做的一次司法鑒定,共出具11份報告,其目的是為了證明公訴機關指控顧雛軍等9名被告的四項罪名的成立。
但就這份新證據進行的質證過程,就歷時近兩天。在12日庭審的質證過程中,控辯雙方就新證據的許多技術性問題進行了激烈的庭辯。辯方律師和被告人對鑒定人的主體資格、能力、結論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
顧雛軍的辯護人當庭表示,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此前曾接受偵查此案的公安機關委托,出具過司法鑒定報告。當時,辯護人曾向法院證明,該所并不具備司法鑒定資格。如今,公訴機關又委托該所出具司法鑒定報告,且報告內容與當初那份基本相同,因此請求法庭不予采納該證據。顧雛軍亦當庭申請鑒定人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回避。他認為,鑒定人不具備最基本的職業道德;格林柯爾是不是占用科龍電器資金,應根據所有的雙方銀行資金往來做鑒定,而不是取其中的一段時間。他同時還表示,畢馬威的報告能夠說明格林柯爾并沒有占用科龍電器資金。但法院以顧提出的理由不是法定理由駁回其回避要求。
與此同時,其他的被告人在進行質證時也紛紛對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鑒定報告予以質疑。
對此,公訴機關則表示,他們所提供的這些證據,具備關聯性、合法性和真實性。而法院最后則表示,辯控雙方、被告人關于證據的質證意見都聽明白了,將會根據這些意見對證據進行采信。
焦點二:究竟誰參與了科龍公司虛報注冊資本?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顧雛軍、姜寶軍、劉義忠和張細漢4人涉嫌虛假注冊資本罪。
據了解,被告人劉義忠作為科龍原總裁劉從夢的助理,保管著該公司的公章,因此,科龍的很多注冊材料的蓋章,都是由劉義忠蓋上去的。而公司進行注冊登記的遞件工作也是由劉義忠進行的。而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劉義忠則表示,自己作為一名董事長助理,其所從事的工作只是按照領導的意圖從事,很多材料的處理都是遵命從事,自己沒有參與犯罪的動機,自己是無辜的。12月12日上午出庭作證的科龍原總裁劉從夢,也為劉義忠作無關虛假資本注冊的人證。
顧雛軍在11月8日第一次開庭審理時也表示,自己看到劉義忠被抓進來,感到很奇怪,他又不是公司的高管。同天,顧雛軍當庭表示,我們進行資本注冊,是在順德市政府和容桂鎮政府的參與下完成,何來虛假注冊?如果說我們涉嫌該罪名,那么有關部門是否就犯了瀆職罪?!
12月12日下午,顧雛軍當庭就檢方指控其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9億元)還發表了兩點結論性的意見。他表示,自己在被抓時,9億元的無形資產出資,一直在資產負債表上掛著,根本沒有所謂用6.6億元置換的事宜;他還表示,格林柯爾成立后,股本從來沒有增減過,哪里來的虛假出資?
此外的另兩名被告姜寶軍、張細漢對于該項罪名的指控,也都予以否認。
焦點三:究竟誰提供了虛假財會報告?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涉嫌虛假財會報告罪的人員有顧雛軍、姜寶軍、張宏、嚴友松、晏果茹、劉科6人。
11月8日開庭的第一天,在詢問階段,對于涉嫌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的指控,嚴友松進行辯護稱,自己只是負責銷售的副總裁,根據自己在公司的職責范圍,自己的工作職責是在宏觀上掌握、確定營銷策略、市場信息的收集、產品及市場規劃等方面,因此,財務方面的問題不是其負責范圍,沒有牽涉財務犯罪,故對虛假財務報告的指控予以否認。
當時出庭接受詢問的還有顧雛軍。當時控方認為,2004年年底,顧雛軍通過壓貨方式,向武漢長榮電器有限公司、合肥維希電器有限公司合計確認銷售收入5.1億元;該筆銷售收入在科龍公布的2004年年報中,予以了確認,由此顧雛軍等人構成了虛假財會報告罪。
對此,顧雛軍卻多次在法庭上辯稱,上述行為系德勤會計師事務所逼其提供的虛假財務報告。在2004年年報公布前,對于這5.1億元的銷售收入,德勤曾經向科龍提供過A、B、C、D四種方案。顧雛軍本人以及科龍董事會都要求德勤選擇其中一種方案,具體內容為:德勤根據審慎原則,不要將該筆銷售收入在年報中予以確認,并為科龍2004年年報出具無保留的審計意見。但是,德勤卻不顧顧雛軍和科龍董事會的要求,自行選擇了另一種方案,即,在年報中確認該筆收入,同時對年報出具了有保留的審計意見。而在顧雛軍親屬向記者公開的第三封舉報信中,也詳細地記錄著顧雛軍本人及科龍電器財務負責人要求德勤不要將那筆5.1億元銷售收入計入科龍電器2004年年報,但被德勤拒絕的詳細內容。顧表示,正是該筆收入被計入科龍電器2004年年報后,直接造成科龍電器被有關部門認定財務披露造假。
而12日出庭作證的劉從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我知道針對2004年科龍的年報中5.1億元的銷售收入是否確認一事,德勤確實曾向科龍提供過A、B、C、D四種方案。”
在12月14日上午的庭審中,控辯雙方仍在就虛假財會報告罪進行質證。
辯護方及被告人認為該項指控涉及兩項程序違法:一是控方將個人列為被告,而沒有將科龍電器列為被告,進而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做法涉嫌程序違法;二是控方在上月休庭后進行新證據的補充偵查時,以公安機關作為新證據補充偵查權的主體存在瑕疵,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因為辯護方及被告人的這一質疑,法院方面宣布中途休庭10分鐘進行討論決議。之后,法院宣布,控方的行為并沒有涉及程序違法,并繼續開庭就虛假財會報告罪進行質證。
下午的庭審繼續就虛假財會報告罪圍繞著新證據及其鑒定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被告及法院分別向兩位鑒定人進行了發問。當天的庭審直到晚上8點40多分才告結束。
其中,辯方律師多次向鑒定人就虛假財會報告罪中關于壓貨、公司的財會報告得到方式及相關事實與事件的了解情況進行發問,當鑒定人多次用“根據委托機關提供的材料及專業判斷作出的鑒定”同一內容的答復時,遭到了旁聽者的一陣噓聲。
焦點四:劉從夢是否毫無瓜葛?
12月12日上午,科龍原總裁劉從夢的突然現身,出庭為顧雛軍案的控方佛山市檢察院作證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據媒體報道說,劉之所以來,就是要向法庭把事實講清楚,因為此案有些被告的言論已經關系到他的聲譽。據相關人士透露,佛山市檢察院向法庭提交了很多由劉從夢出具的證詞,對被告方很不利。
那么,劉從夢是否與該案毫無瓜葛呢?在11月9日,接受訊問的顧案的另外5名被告都一致將挪用資產的罪責推到了目前身處案件之外的科龍電器前總裁劉從夢身上,顧也在當天的庭審中表示,他們在挪用一筆資金時,劉從夢是知情的。劉從夢出庭作證時也說過,他曾在一張1.87億元的轉賬單上簽字。但劉從夢同時也辯駁稱,自己不知道這筆賬單的用途。
對此,顧雛軍卻表示了不同的意見,他說劉從夢是知道這筆錢的,自己與劉從夢就該筆款項進行了商量。
此外,顧雛軍在法庭上也曾多次表示,公司所有與當地政府關系的協調都是由劉從夢進行的,他怎么會不知情呢?在顧的一封舉報信中,也提及“整個公司的年檢手續都是劉從夢一手操辦的,他卻反而無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正因為如此,劉從夢14日繼續出庭就虛假財會報告罪作證時,顧雛軍與劉從夢進行了長達一個多小時的激烈爭執。顧雛軍就劉從夢在所有事件當中所負何責進行了指控。劉從夢則強調自己只負責與政府關系的協調,與財務方面的問題無關聯;而對于自己在幾份關鍵證據上留有的簽字,劉從夢表示自己只知簽字不知其何用。
為此,有被告人甚至直接指控說,劉從夢這是在作偽證。
焦點五:三封舉報信是否隱藏巨大黑幕?
隨著顧雛軍將三封舉報信拋出,劉從夢出庭指證被告時又遭到被告人其作偽證的指控,案件的發展愈來愈顯得撲朔迷離。
早在第二次的開庭之前,網上廣為流傳著一封由顧雛軍寫給中紀委的舉報信,引起了民間的廣泛關注。
12月13日由于顧雛軍宣布絕食,并提出了三項緊急申請,其中之一就是要求法院公開其所寫的三封舉報信。據稱,在獲得法院的允許后,顧的家屬向有關媒體記者散發了舉報信。
記者在其家屬散發的第三封舉報信中發現,顧所舉報的人物涉及證監會兩名知名人物。顧在舉報信中強調自己是受人迫害才導致了今天的局面,并希望有關部門能徹查案件真相,還自己一個公道。此外,顧的舉報信還提及德勤出具2004年度公司年報時,因為私自做主而導致了檢察院對自己進行涉嫌虛假財務報告的指控。
對于這些舉報信,被人稱之為顧的“救命的稻草”,也被視為玉石俱焚之舉。但與此同時,其真實性與效果也一度遭到了質疑。
14日下午,一位熟知科龍轉讓內情的知情人士與記者對顧案進行了探討。“導致顧雛軍被指控的4項罪名的根本原因并非這4項罪名本身,而是源于當地政府在進行企業轉讓的模式本身有問題”,該人士認為,“顧雛軍接手科龍是當地政府的行為,進行資本注冊也是獲得有關部門的通過,難道他們沒有一點責任嗎?我認為顧案的辯護方向應該朝這些方向努力,而不是僅僅盯著所謂的4項罪名的指控”。同日出版的南方都市報刊登了一篇文章也發表了類似的觀點:“回到顧雛軍案中,毫無疑問顧雛軍是曾經的權貴,這才能夠讓游戲規則為我所用,但在注冊資本金向顧雛軍讓度權利的有關部門不僅沒有成為連帶責任人,反而成為揭黑英雄,卻令人匪夷所思。”
焦點六:媒體獲得旁聽異常艱難
對于顧案的采訪,媒體的待遇可謂幾家歡樂幾家愁。
據記者了解,自首次開庭到現在,獲準進入旁聽的媒體只有少數幾家。更多的媒體記者在反復的申請下,都未能進入審判庭進行旁聽。
情況轉變發生在12月13日下午,由于顧雛軍中午就宣布絕食,并提出要求庭審要有20家以上媒體進行采訪報道。當天中午,法院允許了這一請求,并在下午開庭審理時允許了在審判庭外守候多天的記者進入旁聽。
但是,事情在第二天又發生了轉變。聞訊而來的幾家媒體記者再次被攔在庭外。記者在交涉中被佛山中院相關工作人員告知,由于12日進入的媒體在旁聽完后就進行了報道,故法院不能再讓這些記者進入了。
而事實上,早前獲準進入的幾家媒體依然在場旁聽,但從記者所了解的情況來看,他們對案件審理的情況報道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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