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文,呼吁要加大力度督促超市合理處置臨界食品,為臨界食品設專柜亮相于最廣大人民群眾目光跟前。借國家公器把 “臨界食品”當作食品安全的全國性大問題,發文通告,醒目列之,實屬罕見,此中深意不敢妄揣。只是眼見著,總局這樣振臂一呼,各省市紛紛云集響應,百度新聞里搜索“臨界食品”一詞,一綹綹蹦出來的不是“XX市超市未列臨界食品專柜”就是“XX市臨界食品專柜成擺設”,僅此而已。各地新聞報道出奇整齊,倒是常見,此中深意更不敢妄揣了。
幾天后,北京工商局出臺《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對食品臨界保質期做了明確界定。保質期臨界時間的明確界定和量化可是為各地工商局抓當地各大超市的落實提供了堅實的依據。北京為各地區提供政策制定上的經驗并作為楷模樹立在那里向來是眾望所歸的,這樣的經驗和偶像兩者都是顛補不破的。因為北京是五角星,光芒照耀著我們這幫共產主義的接班人。
可各地區這次反應卻遠沒有應對國家工商總局第一次號召性發文時那樣激動,像第二天還是招待同樣的客人,熱情在臉面上已經流失得差不多了。究其原因,第一次發文,各地區只是需要回應和真實反饋。第二次,北京政策的象征意義遠大于操作作用,是要求各地去模仿和落實的。前后兩者,天壤之別的階梯感,難度可以想見。
如此的文件發布,如此的善意于整個中國食品行業超市行業的制度實施,各地竟舉不起落實的腳步。什么原因?
第一、 臨界食品問題本身的非重要性。
跟地溝油黃曲霉素蘇丹紅三聚氰胺等等比起來,臨界食品是那么的安撫人們破碎的心。跟炒房壟斷非法集資投機倒把罪等等比起來,臨界食品是那么的攜帶著家常的溫暖。跟空氣PM河水污染水土流失大地震比起來,臨界食品又是那么的勾起人們美好的想象。 “臨界食品”作為一個當下被全國廣泛關注的社會熱點,缺少可持續性炙熱的焦點能量,有的只是官方的鉤釣,本質上是這個問題的非重要性。
第二、 臨界食品的合法地位僵化了有效的法律制裁。
保質期臨界至少有兩個層面,保質期之內和保質期之外,當然都是超近距離于保質期原點的。保質期之外的,哪怕兩天,無可厚非,可訴諸法律。大部分超市客觀權衡后,不會做這樣把柄大利益小的傻事。保質期之內的,真正意義上的臨界食品,銷售是不違法的,并且是應當受法律保護的,雖然可能跟前者保質期之外的在食品質量上差別不會超過分毫。但法律就是保護了保質期之內的拋棄了保質期之外的,活生生血淋淋義無反顧地展現了《食品安全法》不可動搖的的精確性和嚴肅性。
第三、 超市不是必須設臨界食品專柜有制度依據。
《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明確規定。此規定是北京市工商局從維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目的出發,依照有關法律起草并鼓勵食品經營者自愿實行的一項工作制度。是對在保質期內的食品加強管理的一個管理措施,自愿實行、因地制宜是這項制度的基本原則之一。從這一原則出發,經營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配合其他相關制度(如生產者的“召回”制度等)進行臨近保質期限食品的管理,不存在所謂“每一件食品都要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和專柜”的問題。
其中“自愿實行”、“因地制宜”等原則在制度上明文限定了臨界食品處理辦法的操作前提和實施底線。
第四、 臨界食品的過度管理是對家庭主婦能力的蔑視。不解釋。
總而言之,值得欣喜的是食品安全問題能夠得到官方如此大范圍重視,重視之后各地又如此大手筆操作實施。這對于食品安全治理這趟任重道遠之行的意義大概是揚起了風帆,吹起了號角吧。起碼它是在從小處開始被處理了,從上至下,以國家的名義和力量。哪怕只是在利益分解復雜程序啟動復雜科學取證復雜的食品行業大格局邊邊上蹭了蹭,可似乎暗示著一股掃盤力量的到來。
遺憾的是所消耗的社會資源支付的社會影響和實際效用顯然是不對等的,保質期臨界本身就是個“臨界”的食品安全問題,處理起來左右周遭都會別扭,這點說起來還真讓人有點泄氣。超市們像被蚊子咬了下,在這里難免會被咬而且知道咬過后馬上就好了的,所以他們近日對此事的冷淡表現正好說明了這種不癢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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